卡尔加里警察局(CPS)拒绝向《西部标准报》提供有关在峡谷梅多斯游泳池女性更衣室里裸体行走的生物男性的内部文件。
“根据该法案第20(1)(f)条,你请求的所有信息都被拒绝了,”CPS高级披露分析师萨布丽娜·阿特伍德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说。
《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FIPPA)第20 (1)(f)条规定,公共机构负责人“可以拒绝向申请人披露信息,如果该披露有理由干扰或损害正在进行或未解决的执法调查,包括警方调查。”
《西部标准报》提交了一份信息自由(FOI)请求,要求CPS提供有关1月1日至3月10日在峡谷梅多斯游泳池的女性更衣室里裸体露出阴茎的所有信息。CPS试图缩小信息自由申请的范围。
今年2月,卡尔加里的一位家长对在坎宁梅多斯的女性更衣室里闲逛的裸体男性表达了愤怒。
这位家长说:“我和儿子在大厅外等女儿,这时一位家长出来告诉我,当我女儿和其他一些女孩在游泳课后换衣服时,一位变性女性正在女更衣室里换衣服。”
她说,她走进更衣室查看,发现这名变性女子赤身裸体地打扫了厕所。
CPS在3月2日表示,他们已经调查了在峡谷梅多斯游泳池女性更衣室内不雅暴露的指控,并确定这些指控是没有根据的。
声明称:“这起事件并不像社交媒体上最初报道的那样发生。”
“没有不雅的暴露行为。”
如果人们反对对《信息自由法》请求的回应,FIPPA第65条允许他们要求信息和隐私专员(IPC)审查该决定。西方标准要求通过联系IPC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