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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热电联产一体化项目建筑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0  浏览次数:43
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热电联产一体化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HNZB[2019]N466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项目厂区用地总面积为253.61亩。本项目为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鲁山县生物质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同时同地规划建设,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 1×600t/d 机械炉排炉,配置 1×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规模:1×130t/h高温高压水冷振动炉排式生物质锅炉,配置 1×30MW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热电联产一体化项目建筑工程,报价依据为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澄清文件。

施工招标具体范围界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综合主厂房(主厂房附屋(汽机间)、卸料大厅、中控及主变、垃圾仓、焚烧间、渣坑、烟气净化间)、SNCR脱硝间、空压站、烟囱、烟道、渗沥液处理站、渗沥液管廊土建部分、厌氧罐、生活污水一体化装置、飞灰养护车间、垃圾生物质物流门卫及地磅房、垃圾高架引桥、生活垃圾汽车衡等总图内的建筑工程。

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生物质锅炉、布袋除尘器、脱硫装置、引风机、烟道、灰库、储渣间、皮带栈桥、除铁器、冷却塔、生产生活水处理车间及综合水泵房、工业消防水池、循环水吸水池、一体化净水器、料场辅助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露天堆场、半露天堆场、人流门及门卫、油罐区、生物质汽车衡、垃圾运输车清洗及停车位和总图【围墙;道路;硬化地面;路灯照明;厂区电缆沟;管沟;生活给水管网及其土方挖填(从围墙外第一个井(计量表、阀门、接头)接至厂内);污水管网及其土方挖填(到围墙外第一个井(计量表、阀门、接头)为界);消防水管网及其土方挖填;雨水管网及其土方挖填(到围墙外第一个井(计量表、阀门、接头)为界);室外地下循环水管网及其土方挖填(厂区内建(构)筑物外1米为界,由安装单位负责接口)、室外地下工业水管网及其土方挖填(厂区内建(构)筑物外1米为界,由安装单位负责接口)、室外地下燃油管网及其土方挖填(厂区内建(构)筑物外1米为界,由安装单位负责接口)等所有室外地下管网(厂区内建(构)筑物外1米为界,由安装单位负责接口】及总图内的建筑工程。

本次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提供的: “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热电联产一体化项目主厂房及附属厂房建筑施工图图纸目录”的所有施工图上的所有工程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者: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或市政专业),并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垃圾焚烧发电土建总承包工程或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工程)或生活垃圾焚烧及生物质热电联产一体化项目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入职时间不少于半年。严禁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任职。

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有2个600t/d及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筑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工程)业绩,或1个生活垃圾焚烧及生物质热电联产一体化项目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工程)业绩,(以总包或施工合同复印件为准)。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shu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9月11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本,图纸售价:5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10:00

六、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8日上午10:00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七、其他

7.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鲁山县张良镇郭沟村西侧鲁山县静脉产业园内。

7.2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全过程应遵守国家和原电力部、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7.3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12个月。

7.4特别说明:由于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分别隶属于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鲁山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并从施工管理等方面考虑,在订立合同时,由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鲁山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应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费用。

7.5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shu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shu(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持有的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shu(建筑或市政专业)且有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垃圾焚烧发电土建总承包工程或工程总承包(含建筑工程)或生活垃圾焚烧与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工程)业绩的证明;

(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2019年度至少半年的社保缴存记录证明材料;

(7)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有2个600t/d及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筑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工程)或1个生活垃圾焚烧与生物质秸秆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工程)业绩,(以总包或施工合同复印件为准);

上述资料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次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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