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申报金牛区旅行社办理旅游经营业务许可证
成都金牛区旅行社审批业务经营许可证申办指南
成都办理旅行社设立审批金牛区旅游经营许可证
受理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办理事项:成都市金牛区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实施主体:成都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
审批结果: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材料清单:
1、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经营场所佐证材料
4、营业设施设备佐证材料
5、法定代表人资料
6、经理,计调,导游人员资料说明
7、企业章程
8、出资人材料
9、告知承诺申请书
办理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七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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