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u)执行机构周五寻求澄清投资产品如何能够以“可持续”的方式出售给投资者。此前,由于规则的不确定性,资产管理公司下调了旗下许多基金的评级。
金融服务专员迈瑞德·麦吉尼斯(Mairead McGuinness)发布了欧盟委员会关于如何解释欧盟可持续金融披露法规(SFDR)的指导意见修正案,SFDR是欧盟实现净零经济努力的核心支柱。
麦吉尼斯在一份声明中表示:“SFDR要求的实施对行业和监管机构构成了挑战,这些问答旨在提供指导,以促进规则的正确实施。”
“与此同时,我们会继续全面评估SFDR,重点是确保法律的确定性、增加可用性和减少洗绿现象。”今年秋天计划进行公众咨询。”
资产管理公司已将持有总计1750亿欧元资产的基金从SFDR最高的可持续性分类(即第9条)降至更宽泛、要求更低的第8条标签(第8条要求可持续性仅是影响投资决策的因素之一)。
许多人说,可持续投资的定义并不明确。就在1月中旬,一些第九条基金还投资于动力煤等资产,这是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评级下调之际,监管机构正更加直言不讳地打击所谓的“洗绿”(greenwashing)或夸大的环保声明。
上周五的修正案重申,第9条规定的基金必须以可持续投资为目标,但随后补充称,SFDR“没有规定一种单一的方法来解释可持续投资”。
修正案称,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在第九条规定的基金中纳入某些特定目的的投资,如对冲或流动性,但前提是这些投资符合可持续投资目标。
第9条基金中的任何特定资产组合(通常以溢价出售)也必须符合可持续投资目标,以遵守规则的总体目标,即不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