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色列通过了一项保护总理的法律本杰明·内塔尼亚胡被免职。
- 该法案规定o只有首相本人或内阁才能宣布领导人不称职。
- 该法案还禁止最高法院禁止考虑宣布总理无行为能力的请求。
以色列议会星期四通过了一项立法,限制宣布总理不适合任职的理由,反对派称此举是为总理内塔尼亚胡服务的“个人法”。
此次投票正值内塔尼亚胡政府推进一项有分歧的司法改革计划之际,批评人士称该计划威胁到以色列的民主,并引发了大规模抗议。
议员们以61票对47票通过了对以色列准宪法《基本法》之一的修正案,具体规定了临时宣布总理不适合任职的必要条件。
该法的前一个版本规定,总理可以被宣布丧失行为能力,但没有具体说明基于什么理由,也没有列出必要的步骤。
修订后的立法要求由首相提出申请,或得到四分之三部长支持的政府投票,而且只能是出于精神或身体健康原因。
耶路撒冷以色列民主研究所(Israel Democracy Institute)研究员盖伊?卢瑞(Guy Lurie)表示,这项法律“事实上限制了宣布总理丧失行使职责能力的可能性”。
他对法新社表示:“除修正案中规定的原因外,其他原因将不再被接受。”
一些反对派人物和民间社会团体认为,内塔尼亚胡在去年12月重新执掌极右翼联盟,他被宣布不适合担任总理,理由是对他的腐败指控,他否认了这一指控。
以色列前总理埃胡德·奥尔默特(Ehud Olmert)也曾因刑事调查而面临辞职的呼声,在警方建议以贪污罪名起诉他后,他于2009年辞职。
“虽然最高法院当时驳回了要求宣布他丧失行为能力的请愿书,但这意味着利益冲突可以被视为丧失行为能力的(一个原因),”Lurie说。
以色列反腐败非政府组织“优质政府运动”(Movement for Quality Government in Israel)上个月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请愿书,旨在宣布内塔尼亚胡不适合担任公职,理由是他存在利益冲突,因为他目前正在接受审判。
最近,总检察长加利·巴哈拉夫-米亚拉办公室否认了她想迫使内塔尼亚胡辞职的未经证实的报道。
反对派领袖亚伊尔·拉皮德周四表示:“联盟刚刚通过了一项淫秽和腐败的个人法,以对抗毫无根据的弹劾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