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美联社)——根据一项新提出的宪法修正案,加州选民将决定是否恢复重罪囚犯的投票权。
如果通过,这将是对被监禁者选举权的一次重大扩大。根据全国州议会会议(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te Legislatures)的数据,加州将加入缅因州、佛蒙特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的行列,成为仅有的几个重罪犯即使在监狱里也不会失去投票权的州。
加州议员布莱恩星期一提出的这项法案提出了对州宪法的一项修正案。
“当每个人都有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时,民主才会蓬勃发展,”布莱恩在Twitter上写道。
州立法机构每个议院都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人投票赞成该法案,该法案才能作为提案出现在选票上。然后,选民必须以简单多数通过,才能成为宪法修正案。
该会议表示,加州是目前21个重罪犯只有在监禁期间才失去投票权的州之一。该权利在释放时自动恢复。
一些州的法律要求在恢复投票权之前必须完成缓刑和假释。在其他州,因某些罪行被监禁的人在获释后会无限期地失去他们的权利。
加州宪法目前取消了被监禁在州或联邦监狱的人投票的资格,并在他们获释后恢复了投票的权利。法律之前要求重罪犯在完成假释期后才能重新获得投票权;加州人在2020年的宪法修正案中批准了这一改变,以摆脱这一要求。
非营利组织Initiate Justice的组织者大卫·克鲁兹(David Cruz)在州监狱服刑13年后,于9月获释。他说,他希望在被监禁期间发出自己的声音。
“尽管很多人认为,监狱里的人关心的政治问题和我们外面的人一样,”他周三在支持这项立法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布莱恩是洛杉矶民主党人,也是州议会选举委员会主席,他面临着获得三分之二选票的艰难挑战。虽然立法机关由民主党控制,但该党有来自农村地区的保守派代表,重大的进步政策并不一定会获得通过。
该委员会的共和党副主席、国会议员拉基反对这项法案。他星期三说,这项法案是对犯罪受害者的“背叛”。
代表南加州部分地区的拉基说,根据这项立法,“肇事者会自动得到全面的宽恕”。“犯罪行为应该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