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克拉荷马城(美联社)——周二,俄克拉荷马最高法院意见不一,推翻了该州几乎完全禁止堕胎的部分禁令,裁定女性在怀孕危及健康时有权堕胎,而不仅仅是在医疗紧急情况下。
这是自美国最高法院驳回罗伊诉韦德案以来,堕胎权利倡导者的微弱胜利。
法院裁定,根据州宪法,如果她的医生认为,由于她在怀孕期间已经或可能会出现的状况,继续怀孕会危及她的生命,妇女有权接受堕胎来保护她的生命。以前,堕胎权只能在医疗紧急情况下实施。
裁决称:“要求孕妇等到出现医疗紧急情况时再堕胎,将进一步危及孕妇的生命,不符合令人信服的国家利益。”
在5比4的裁决中,法院表示,州法律使用了“保护”和“拯救”母亲的生命作为堕胎禁令的例外。
根据裁决,“除了在医疗紧急情况下挽救孕妇的生命外,‘保护她的生命’的语言有很大不同。”
根据裁决,医生“绝对肯定”母亲的生命可能受到威胁,“并不需要,但是,仅仅是可能性或猜测不足以”确定需要堕胎来保护妇女的生命。
然而,最高法院拒绝就州宪法是否授予因其他原因堕胎的权利作出裁决。
最高法院对计划生育、塔尔萨妇女生殖诊所和其他机构提起的诉讼做出了裁决,这些机构挑战了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罗伊诉韦德案后通过的州法律,该决定使堕胎合法化。
“俄克拉荷马州残酷的堕胎禁令危及了人们的生命,现在医生将能够帮助他们认为生命处于危险之中的孕妇,”生殖权利中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南希·诺萨普在裁决后的一份声明中说。
诺瑟普说:“我们对法院拒绝裁决州宪法是否也保护这些情况之外的堕胎权感到失望。”
“这一裁决遗漏了太多俄克拉荷马州人。俄克拉何马州的人不应该为了去堕胎诊所而跨越州界,许多人将无法这样做,这令人心碎,”堕胎提供者、本案原告艾伦·布莱德(Alan Braid)医生在一份声明中说。
大平原计划生育组织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艾米丽·威尔士称这一裁决是恢复堕胎权的一小步。
她说:“俄克拉荷马州最高法院承认了一个基本事实:必须允许病人接受重症监护,以挽救他们的生命。”“但是,今天承认的堕胎权利是如此有限,大多数需要堕胎的人将无法获得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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