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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犹他州滑雪审判中,我们都是格温诺森特”(4月1日,nytimes.com的客座评论文章):
在阅读了伊丽莎白·斯皮尔斯(Elizabeth Spiers)关于格温妮丝·帕特洛(Gwyneth Paltrow)在犹他州的民事审判的特邀文章后,人们可能会认为帕特洛是提起诉讼的原告,这是可以理解的。当然,她没有,但后来我们被告知,她“本可以和解,但没有,因为她有能力将案件上法庭,并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好像这里面有什么不祥的东西。
作为一名从事了45年的民事诉讼律师,我同意斯皮尔斯女士的观点,尽管我们在努力平衡天平,但我们的司法系统仍然倾向于富人,但她的愤怒是错误的。
如果一个受伤的原告有一个有价值的案件,有很多有资格和道德的辩护律师愿意在应急的基础上处理这个案件,但与此同时,保险公司被迫支付数百万美元来解决那些根本没有价值的案件,只是因为解决比审判更便宜。帕特洛女士愿意向犹他州的陪审团寻求正义,我对此表示赞赏。
德克萨斯州的科珀斯克里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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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莎白·斯皮尔斯(Elizabeth Spiers)关于格温妮丝·帕特洛(Gwyneth Paltrow)滑雪事故民事审判的文章让我感到困惑。斯皮尔斯认为,因为帕特洛是名人,她本应该把钱给一个不值得的人来解决这个案子,基本上就是承认她没有做过的事情。
斯皮尔斯女士声称,问题是公共资金花在了诉讼上。但解决这个案子不会鼓励其他人对名人或其他富人提起虚假诉讼吗?从长远来看,这将意味着更多的公共资金被花在琐碎的诉讼上。
安妮·雷滕贝格,加州圣拉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