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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行刑队是个好主意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 2024-10-01 01:21   来源:http://www.baidu.com/  作者:无忧资讯  浏览次数:11
核心提示:芝加哥(美联社)——持枪歹徒排成一排,齐声向死刑犯的胸膛开枪的画面,可能会让人想起一个过去的、不那么开明的时代。但使用行刑

芝加哥(美联社)——持枪歹徒排成一排,齐声向死刑犯的胸膛开枪的画面,可能会让人想起一个过去的、不那么开明的时代。

但使用行刑队的想法正在卷土重来。爱达荷州立法者本周通过了一项法案,寻求将该州加入授权行刑队的名单,目前是密西西比州、犹他州、俄克拉荷马州和南卡罗来纳州。

在制药公司禁止使用其药品后,各州竞相寻找致命注射的替代品,这引发了新的兴趣。

一些人,包括一些最高法院的法官,认为枪决没有注射死刑那么残忍,尽管枪决涉及到用子弹打穿身体的暴力。也有人说这不是一成不变的,或者还有其他因素需要考虑。

以下是美国行刑队的现状:

行刑队最后一次处决是什么时候?

罗尼·李·加德纳(Ronnie Lee Gardner)于2010年6月18日在犹他州监狱被执行死刑,罪名是在一次法院逃跑企图中杀死一名律师。

加德纳坐在椅子上,沙袋环绕着他,一个靶子钉在他的心脏上。从志愿者中选出的五名监狱工作人员用点30口径的步枪从25英尺(约8米)外射击。两分钟后,加德纳被宣布死亡。

一把步枪里装了一颗空弹,谁也不知道是哪一颗。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让那些后来对自己的参与感到困扰的人相信,他们可能没有发射致命的子弹。

据位于华盛顿特区的死刑信息中心(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称,犹他州是过去50年来唯一使用过行刑队的州。

是什么导致了致命药物的短缺?

根据爱达荷州的法案,只有在刽子手无法获得注射死刑所需的药物时,才会使用行刑队。

随着注射死刑在21世纪初成为主要的执行方式,制药公司开始禁止使用他们的药物,称这些药物是用来拯救生命的,而不是夺走生命的。

各州发现很难获得他们长期依赖的药物混合物,如硫喷妥钠、潘库溴铵和氯化钾。

一些州已经改用更容易获得的药物,如戊巴比妥或咪达唑仑,批评人士说,这两种药物都可能导致极度疼痛。

其他州已经转向替代方案,有些州要么重新授权使用电椅和毒气室,要么至少在考虑这样做。这就是行刑队发挥作用的地方。

它们更人道吗?

最高法院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就是其中之一。

这种想法是基于这样一种预期:子弹会击中心脏,使其破裂,并在犯人迅速失血而死的过程中立即失去意识。

索托马约尔在2017年的一份异议中写道:“枪击死亡除了近乎即时外,可能也相对无痛。”

她的评论是关于阿拉巴马州一名囚犯要求被行刑队处决的案件。最高法院多数派拒绝听取他的上诉。

索托马约尔同意她的异议,即致命药物可以通过使囚犯在有知觉时麻痹来掩盖强烈的疼痛。

她写道:“多么残酷的讽刺啊,看起来最人道的方法可能是我们迄今为止最残酷的实验。”

有相反的观点吗?

在2019年的一起联邦案件中,检察官提交了麻醉师约瑟夫·安托格尼尼(Joseph Antognini)的声明,他说,行刑队的无痛死亡并不保证。

安托格尼尼说,根据子弹击中的位置,囚犯在中弹后可以保持长达10秒的意识,而这10秒可能会“非常痛苦,特别是与骨头粉碎和脊髓损伤有关”。

还有人指出,与注射死刑相比,行刑队的杀戮明显更加暴力和血腥,可能会给受害者的亲属、其他目击者、刽子手和事后清理现场的工作人员造成心理创伤。

行刑队更可靠吗?

如果可靠性意味着被判死刑的人更有可能按预期死亡,那么人们就可以提出这样的论点。

阿默斯特学院(Amherst College)政治学和法学教授奥斯汀·萨拉特(Austin Sarat)研究了1890年至2010年间美国执行的8776起死刑,发现其中276起是失败的,占3.15%。

执行错误的死刑包括7.12%的注射死刑——在2014年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个臭名昭著的案件中,克莱顿·洛克特在服用咪达唑仑后扭曲并咬紧牙齿——以及3.12%的绞刑和1.92%的电刑。

相比之下,根据萨拉特的说法,在34个行刑队执行的死刑中,没有一个被发现是拙劣的,他呼吁结束死刑。

然而,死刑信息中心(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已经确定了至少一次枪决失败的案例:1879年,在犹他州境内,步枪手没有击中华莱士·威尔克森(Wallace Wilkerson)的心脏,他在27分钟后才死亡。

行刑队曾经广泛使用过吗?

死刑从来不是执行平民死刑的主要方法,而是与军方更密切相关,包括处决内战逃兵。

根据死刑研究人员M. Watt Espy和John Ortiz Smykla汇编的数据,从殖民时期到2002年,有超过1.5万人被处死。只有143人被处以枪决,9322人被处以绞刑,4426人被处以电刑。

最高法院介入了吗?

高等法院的裁决要求反对现有处决方法的囚犯提供替代方案。他们必须证明替代方法“明显”不那么痛苦,并且在实践中存在实现替代方法的基础设施。

这导致了囚犯律师提出多起案件的不协调现象,他们在这些案件中争论行刑队的优点。

2019年,最高法院在Bucklew v. Precythe一案中裁定,某些疼痛并不自动意味着一种执行方法构成了“残忍和不寻常”的惩罚,这是第八修正案所禁止的。

大法官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为5比4的多数票写道,宪法“不能保证囚犯无痛死亡——当然,很多人也不能保证这一点。”

戈萨奇说,决定一种方法是否“残忍和不寻常”的关键因素包括它是否增加了“超出执行死刑所需的”额外痛苦。

@mtarm在推特上关注Michael T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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